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高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大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寒假全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2月4日——2月10日
培训对象: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学生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辅导员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health/(可直接复制链接登录学习),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1、注册登录
未注册的辅导员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您认真填写。已完成注册的辅导员报名进行学习。
2、自主选学
开始学习前,请先点击“立即报名”,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身份信息作为学时认定的重要依据。本专题共提供4个学习单元20节课程,辅导员可按需选学。辅导员必须完整学习所选的课程视频,并完成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节课程对应的认定学时。每节课的认定学时均为1学时。
3、学时认定
(1)辅导员须选学完成最少10节课程,按实际学时认定,学时认定范围为10-20学时。
(2)电子学习证书将在寒假研修整体结束后开放下载。
(3)学校按每个辅导员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辅导员培训学时。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学院工作统筹安排好本次培训任务,充分激发辅导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辅导员参与研修培训,确保将研修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每位辅导员。本次研修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辅导员个人年度培训学时。
2、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辅导员研修学习。研修结束后,学校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各学院辅导员学习情况。
3、各学院要加强寒假辅导员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辅导员学习证书电子档汇总后压缩发送至邮箱xinlizixun@jju.deu.cn,并标注学院+培训证书。
学生处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