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准确了解各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做好班级及寝室的心理保健及危机干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3个附件内容要求填写2020级各个班级心理委员及心理联络员(寝室长)的信息资料,每个附件均须加盖二级学院学生科公章,将盖好章的纸质稿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4室谢老师处。
学生处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版权所有:学科网站 陕ICP备111111号